【
石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604051221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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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教育部一再发文重申,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然而南昌工程学院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为了就业率好看,依旧以暗示不签不让毕业、影响毕业答辩等手段强迫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以关心毕业生动态为由,要求尚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每天上、下午前往逸夫楼(该学院办公楼)签到,甚至公然让毕业生找关系签订虚假的就业协议。这种乱象,因为利益驱动,普遍存在于全校甚至全国各地高校中。请问贵办,你们是否有实行什么实际措施去制止学校的这种行为?南昌工程学院毕业生的遭遇能否得到彻底解决?我想实名投诉,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联系方式地址是什么?我深知解决此问题存在困难,若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我会在毕业后,将手上的视频、音频证据公布于网络、爆料给媒体,以期引起你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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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就办
】 回复
201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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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没有相关规定强行要求学生在就业协议书上盖章,对于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属学生个人选择,学校不应“变相侵权”。任何部门及个人都没有权利采取“不签订就业协议就不予以发放毕业证”等做法。我办坚决杜绝学校任何形式的就业率造假行为,一经查出必严肃处理。我办会与你校就业部门联系,您也可以直接与我办取得联系(电话:0791-88692173,联系人:游科长,李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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