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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荪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505052025548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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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我是纯社会自考的,专科是中文,自考法律本科,在加考的科目中原先有五门,我考了三门,现在只要三门,但已考的三门有两门不是新规定的三门。问1:可否通过?我在很多年以前注册了一个准考证,不是现在的准考证,把那两门也考及格了,但电脑生成的时候,把姓名中的一个字写错,不是我的责任。我请高招办打了两者同一的证明,问2;如果1不能通过,这样能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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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处
】 回复
201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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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现在只需加考加考《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三门。原计划跨专业加试课程合格,可顶替新计划中任何一门加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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