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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裕武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50111103941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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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义务教育教师,我提议教师工资改革应注意以下二点:1.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应该增设学历学位工资或津贴。有许多教师的最高学历是第二学历,取得最高学历时由于他们工资已达到了相应的级别而不能加薪,这就会削弱教师进修学历的积极性。例如:小学阶段的教师要求达到中专学历,学历学位工资可设标准:中专不加,大专30元,本科60元,研究生120元,取得学位的教师可附加学位津贴:获学士学位再加15元,硕士30元,博士60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2.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工资差距至少50%,注重教龄津贴。评职称难,聘职称更难。录取数量少,符合条件的教师太多。有关系的能评上。这对于其他没评上的教师很不公平!望您们能够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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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回复
20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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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谢谢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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