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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50310090120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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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尊敬的教育厅领导:小学生入学年龄规定为‘8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所以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只能等一年后才能上小学。因为这个规定,把比8月31日只晚一天出生的孩子都会拒绝在校门之外,这些孩子就得晚一年上小学,需要在幼儿园‘复读’一年,或是在家待学一年.为此,有些家长为了让孩子赶在9月1日之前出生,每年8月底都有大量产妇都要求住院提前剖宫产,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未足月的剖腹产。这也折射出家长对小学生入学年龄规定的无奈和无助.我国的《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这个只是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并没有规定‘未满六周岁的儿童禁止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建议我们江西取消凡当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将期限日改为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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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教处
】 回复
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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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年满6周岁的儿童为法律强制执行义务教育的对象。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是法律强制执行义务教育的对象,学校没有提供入学保障的义务。同时,各地严格限制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从科学育人的角度出发,防止低龄入学的现象,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在当前城区义务教育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通过限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优先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年龄未满6周岁的儿童,虽然不是法律强制执行义务教育的对象,但法律也没有规定不能入学。对于相差较短时间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行沟通,由当地在学位有空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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