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12c761f5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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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您好,我于2019年12月取的江西省自考本科学历,专业名称为“会计”,目前准备报考事业单位招聘,要求本科专业为“会计学”,目前已知教育厅发文件将自考本科会计专业更名为会计学120203k,但是招聘单位提出质疑,因为文件是2018年发的,而我2019才取得学历依然是“会计”,遂需要向招聘单位证明,请问之前的“会计”和现在的“会计学”是否同一专业?请明确回答“是”或“否”不需要展示新旧专业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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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考处
】 回复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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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会计专业(专业代码B020204),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会计学专业(专业代码120203K)为同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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