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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考生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5c9e47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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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自考办的老师,您好:我有三个问题想要咨询。问题一:2026年自考将进行改革,目前自考法学非法学专科生,需要加考刑法学、民法学等三门课程,我想知道26年改革后,这三门是否还要加考?(因为部分外省无须加考,所以我想知道江西是否会取消非法学专业专科生跨考时加考的要求)问题二:法律专业研究生(非法学专科或本科专业)在读期间申请自考法学本科毕业,是否可以免考非法学专业加考的三门?问题三:法律专业研究生在读期间或者毕业是否可以利用学过的法学课程(期末考试),去抵免法学自考本科的一些相同的课程?麻烦老师回答我这三个问题了,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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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处
】 回复
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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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1.请关注考试计划的调整及对接方案,预计今年公布,具体以公布情况为准。 2&3.所申报相互抵免的课程,要求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被免试课程,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能申报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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