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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72PF1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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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我是一名在鄱阳县任教的都昌籍国编教师,已在鄱阳任教六年有余,深知在外地工作的艰辛和不易。每时每刻不想回到生我养我的故乡。想回到自己的家乡服务家乡人民。听闻《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其中就有(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
? ?因常年奔波两地,小孩年幼不能带在身边照顾,父母年老多病不能尽孝。请问都昌何时能实行这样的政策?让我们这些身在外地心在都昌的游子有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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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处
】 回复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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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2015年12月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推出了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的支持政策,要求各地对符合条件申请回原籍任教的教师,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但这只是省里的指导性政策,教师的编制岗位都是县级自主管理,落实起来还需要一个过程。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使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政策真正落地,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其它要求调动的情况,应向意向调入的教育局、人社局提出申请,教育局、他们研究同意后,向调出地发商调函,详情咨询当地教育局或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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