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先生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728D440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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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你好,我是特岗教师,为何特岗教师待遇与招聘公告出示的待遇不一致,公告说明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工资、津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各项政策同等待遇。
(二)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特岗教师,经审核,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
(三)特岗教师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且不实行试用期。 但我们特岗老师待遇和公办教师待遇差距太大了,每个月光基本工资比公办教师低500多!福利更是没有!请问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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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处
】 回复
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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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特岗教师待遇问题,省教育厅、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江西省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江西省特岗教师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总的来说,国家政策要求特岗教师享受当地同等条件下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如您发现你的待遇跟当地公办教师有差别,可向当地教育局人事局反映,也可直接向省教育厅师资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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