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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磊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69EB581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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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学校扣留我手机。说要高三毕业归还。我去询问说叫家长来也没用。 但是这样扣留私人财产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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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
】 回复
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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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高中学生作为受教育者,也应当遵守上述规定。如果违反或不履行相关义务,可能会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我们相信学校严格践行校纪校规是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暂扣学生手机的初衷也是为了学生能够专心致志的学习,减少外界因素对学生的干扰,扣留手机,校方也未必有侵害学生财产的目的。当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学生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根据您的陈述,既难以判断是否因您的行为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引起,也难以判断学校的行为是否违反物权法。建议您将有关具体情况反映到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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