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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袁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50310161250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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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教育厅人事处领导:我是某高职老师,研究生毕业,2012年入职。评审与考核认定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两条途径。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除此之外并未规定需要其他业绩条件。但是该认定办法第七条第(四)款又规定,应提交“工作业绩成果等相关佐证材料”,但未详述需哪些材料。我想问的是:.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三年认定讲师资格,是否与评审一样,需要相同的业绩和论文论著条件(如课题或竞赛得奖,两篇论文)?或者说,只要满足第五条第(六)款即具备认可的基本条件,而工作业绩仅仅作为参考?请问教育厅以往的做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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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 回复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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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直接认定,不需要任何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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