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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支教群
】咨询人: |
咨询编号:
20150724124333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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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咨询江西省教育厅:宁都、于都、会昌三县教育局应该遵守公告内容——2013年7月26日《江西省2013年“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招募公告》六、志愿者待遇、保障(二)2年服务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支教点的志愿者,经自愿申请,考核合格,可继续招募,进入下一期。省教育厅应该履行公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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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处
】 回复
20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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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您好!2013年,我省出台的《关于做好2013年江西省赣州市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3〕37号)文件中,对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上,“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经自愿申请,可继续参与招募,进入下一期”。今年,教育部新出台的《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中西部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方式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6号)中明确要求各地“严格志愿者服务年限,避免出现反复招募、长期服务现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新的文件精神,我省今年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江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19号),对会昌、宁都、于都三个已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区提出,要按照新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申报试点,新设立支教点要根据当地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新设立支教点志愿者也需重新招募。如您对我省学前教育巡回支教政策仍有疑问,请拨打0791-86765178进行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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